十誡。 上帝吩咐這一切的話說:「我是耶和華-你的上帝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 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 「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、下地,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它,因為我耶和華-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 「不可妄稱耶和華-你上帝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 「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。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,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-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。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、僕婢、牲畜,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,無論何工都不可做;因為六日之內,耶和華造天、地、海,和其中的萬物,第七日便安息,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,定為聖日。 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 「不可殺人。 「不可姦淫。 「不可偷盜。 「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 「不可貪戀人的房屋;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」(出埃及記 20:1–17) 在出埃及期間,上帝在瑪拉向以色列人作出如下應許。 摩西呼求耶和華,耶和華指示他一棵樹。他把樹丟在水裏,水就變甜了。耶和華在那裏為他們定了律例、典章,在那裏試驗他們; 又說:「你若留意聽耶和華-你上帝的話,又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,留心聽我的誡命,守我一切的律例,我就不將所加與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,因為我-耶和華是醫治你的。」(出埃及記 15:25–26) 接著,上帝在西奈山向以色列人應許如下。 「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,遵守我的約,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,因為全地都是我的。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,為聖潔的國民。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。」(出埃及記 19:5–6) 因此,十誡對以色列人而言是歡迎的信息,因為他們如今擁有了藉著遵守誡命來宣揚上帝祝福的方法。除了前四誡是為了建立人與上帝之間的和平,其餘六誡則建立人與人之間的和平。難怪它們成為多種文化與國家的基本道德準則。然而,十誡只是開始。若要真正達成和平,我們需要領受內在的律法,正如上帝以下所應許的。 耶和華說:「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: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,寫在他們心上。我要作他們的上帝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:『你該認識耶和華』,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。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,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」(耶利米書 31:33–34) 為了成就這約,我們需要基督耶穌,如下所述。 弟兄們,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,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,從幔子經過,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。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,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,身體用清水洗淨了,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上帝面前;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,不致搖動,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。又要彼此相顧,激發愛心,勉勵行善。你們不可停止聚會,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,倒要彼此勸勉,既知道那日子臨近,就更當如此。(希伯來書 10:19–25) 藉著基督耶穌的救恩,我們不僅與上帝得著永遠的和平,也在人與人之間得著真正的和平。以馬內利。